為進一步推動志愿服務蓬勃發展,經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江蘇省志愿服務條例》將于2021年3月5日起施行。3月2日上午,江蘇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條例》修訂的立法背景、修訂過程和主要內容進行解讀,具體介紹如何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軟要求”轉化為“硬規范”。
學校教育、實踐培養,重視志愿服務理念
普及條例共設七章五十五條,對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活動、促進和保障、獎勵和優待、法律責任各方面內容進行全面規范。其中,針對普及志愿理念,弘揚志愿精神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新修訂的《條例》首先加大了學校和社會教育的力度,更是將青年作為志愿服務的生力軍。《條例》第36條要求把志愿精神作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學校的教育教學,體現到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中。除了加強宣傳普及,條例還注重在實踐中培養志愿服務意識,江蘇省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貢旭敏介紹:“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愿望出發精心設計志愿服務項目,把志愿精神融入活動的全過程,使人們在參與志愿服務的過程中享受心靈的快樂、加深對志愿精神的理解。”
注重思想認識、培育主流價值,新時代文明實踐為志愿服務把牢思想方向
《條例》提出,鼓勵和支持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開展普及科學理論、宣講黨的方針政策、培育主流價值、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倡導文明生活方式等文明實踐活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的主體力量是志愿者,主要活動方式是志愿服務,江蘇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文明辦主任葛萊表示:“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是建設具有強大生命力、創造力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有效載體。”其特點在于,在解決實際問題的同時,更加注重解決思想認識問題。文明實踐志愿服務主要圍繞學習實踐科學理論、宣傳宣講黨的政策、培育踐行主流價值、豐富活躍文化生活、倡導文明生活方式等任務,組織開展貼近百姓、貼近生活的志愿服務項目,在服務群眾中教育引導群眾。
新時代文明實踐讓志愿服務的中國特色更加鮮明,思想內涵更加深厚,賦予志愿服務在“傳播新思想、引領新風尚”方面的獨特作用。
完善信息平臺、規范培訓管理,健全志愿服務管理機制
除了營造有利于志愿服務的社會環境,健全志愿服務管理機制更為必要。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此前立法調研時發現,一些志愿者注冊后缺少專業組織帶領不知道要做什么,針對這種“有心無力”的情況,《條例》不僅要求建立完善志愿服務信息平臺,還強化志愿服務組織的孵化培育,對志愿服務組織負責人、運營管理人員免費培訓等作出規定,從志愿者招募、注冊工作到培訓管理都進行全面規范。“加強志愿者人身保護”在新修訂《條例》中更是得到重視,貢旭敏介紹:“條例第37條規定了應當為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情形,并明確大型社會公益活動的舉辦者應當按照與志愿服務組織或志愿者的約定,為提供志愿服務的志愿者購買相應保險。”
創新“時間儲蓄”、建立信用記錄制度,“激勵”、法律共筑穩固基座
如何使自覺、自愿、自發、自為和無償的志愿服務能夠穩固、有序發展?《條例》要求不僅明確志愿服務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還要建立完善激勵機制。條例第41條鼓勵企業和其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條例第39條新增加創新性“時間儲蓄”制度,在全國率先將“志愿服務回饋制度”法定化,規定志愿者本人需要幫助時,根據其志愿服務時長,優先提供志愿服務。
明確法律責任,促進責任落實更有助于志愿服務的有序發展。條例第51條規定,江蘇省民政部門需建立全省統一的志愿服務信用記錄制度;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提供虛假志愿服務信息或者在志愿服務中有違法行為的,將被依法記入志愿服務信用檔案。江蘇省民政廳副廳長周恒新介紹:“3月5日即將上線的‘江蘇志愿服務’平臺,就具備出具記錄證明的功能。今后志愿者可以根據需要自行打印自己的志愿服務記錄、累計的志愿服務時間等。”
3月5日《條例》正式實施,當天不僅是學雷鋒紀念日還是第一個江蘇省志愿者日。屆時,江蘇全省各地將圍繞貫徹落實《條例》、弘揚志愿精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為“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貢獻志愿力量。
此次發布會采用線上線下同步進行的方式,共計吸引75.6萬人通過新江蘇客戶端在線觀看。